根据《德阳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部门联合评定制度》、《德阳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监测暂行办法》的规定,为了做好2017年度市级示范社评定和2016年示范社监测工作,7月7日,由市供销社、市委农工办、市发改委、市财政局、市农业局、市林业局、市工商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评定小组,召开了示范社联合评定暨监测工作会。
联合评定小组现场实地抽查了旌阳区2家申报2017年市级示范社的农民合作社--红阳川农种植专业合作社、旌阳区孝泉镇孝安种植专业合作社联合社,抽查监测了2016年1家市级示范社--旌阳区双东东美枣种植专业合作社。评审小组查看了合作社生产经营场所、设备设施、规章制度等,重点听取了合作社负责人对合作社基本情况、未来发展思路、存在问题及需要解决的诉求等介绍。评审小组在实地查看3家示范社后给予了高度评价,并提出了殷切的希望。
现场查看结束后,联合评定小组对2017年申报的44家市级示范社进行了评审,确认2家不合格,42家合格,经5个工作日公示予以发文确定。监测2016年及以前的163家市级示范社,确认6家不合格,合格157家,监测不合格的将从市级示范社名录中删除。联合评审小组议定:每年评定或监测市级示范社,是解决当前农民合作社实力弱、经营行为不规范的主要途径,在项目、资金、政策上给予优先支持,尤其是市本级项目更应倾斜于市级市范社,助其做大作强;鼓励示范社向更高层次的联合合作迈进,具备条件的可组建跨区、跨界的联合社;各职能部门要帮助示范社找症结、补短板,协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;科学运用评定成果,促使市级示范社真正起到示范带头作用,为助推德阳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出积极努力。